宣城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三期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0-29 00:00
来源:
工程建设管理部
作者:
温如松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城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三期,招标人为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安徽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选取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宛陵路与南漪湖大道交汇处。
2.2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8264.34平方米,主要为交易区、农展中心、商务酒店及地下停车场等。
2.3 服务内容:项目范围内的勘察、监理、EPC总承包、专业分包、独立分包及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业务,接受招标人委托并开展招投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招标相关备案、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入场、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编制资审文件及发放、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及备案、招标文件发放、组织现场踏勘、答疑、组织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备案、资料汇总移交等招标代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提供本公告要求的服务内容,具有相应能力和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不得为分支机构)。
3.2 投标人(国内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代理业务,且具备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实力。
3.3 投标人应遵循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0月至今)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
3.5 投标人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行业惩戒。
3.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报名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未经向招标人报名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7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3.8 近三年(2016年10月至今)至少1个EPC总承包招标代理业绩(工程造价或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9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或经济)及以上职称。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下列程序进行报名:
报名要求: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时 间: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0月30日,9时至12时,14时至16时;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四层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 话:13381107706
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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