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同时,为使干部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保证节假日安全,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各单位领导要认真布置、周密组织节假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做到领导负责,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到位,尽职尽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二、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加强对各种流行性传染病的及时发现和报告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杜绝可能发生的传染性疾病流行。要增强个人卫生防范意识,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注意饮食卫生。

 

  三、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要把维护稳定、保证安全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要在节前对本单位重要防范部位和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组织认真细致的检查,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仓储、运输和使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做好集体及个人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

 

  四、切实搞好廉政建设。节假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和其他高消费活动。

 

  各单位节假日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工作情况,要及时报总社办公厅值班室。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六日